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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某孕婴产品店购买了该店店员推荐的婴儿尿不湿,孩子使用后出现了过敏反应,尿不湿覆盖的区域出现瘙痒红肿的现象。在跟店家沟通后店家表示可以换其它品牌的尿不湿,不同意退货并退款,因其店家态度恶劣强硬,我并不想再用该店的其它产品了,我该如何维权?是否可以要求退货并退款?不同意退货并退款,我该如何维权?是否可以要求退货并退款?

消费者维权 2019-06-03 2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若在旅游中产生纠纷,旅客首先应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其次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旅客应注意收集证据,保留好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以及旅游行程表、发票以及各种其他有效凭证或材料,如果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游客应提供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约定或原承诺不相符的最有力证据,如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也可以提供有关物证、拍摄的声像资料以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因此,广大的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寻找合适的途径寻求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对于IT产品来说,经营者即是经销商、代理商、厂家。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首先应该找商家协商解决。针对不同的产品,这个“商家”的概念也不尽相同。DIY产品应该只需找柜台代理商即可,而数码和笔记本产品一般则需要到其在当地专门设立的的客服、售后部门解决。  当然,作为IT产品来讲,一般交易活动都是在商场里面进行。因此,商家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物业管理方的约束。因此,在与柜台经销商协商不成一致时,消费者也可通过其所在的商场管理方寻求解决问题。如赛格电脑城推出的“双重质保、先期赔付”政策,便是一项很好的举措。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当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时,则应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不过,消费者协会只能作为调解方,其并不具有实际的行政和执法权利。;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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