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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我父亲一级伤残,这个赔偿金多少呢?

交通事故 2019-08-06 16: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植物状态;
    b)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 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致:
    a) 双侧眼球缺失;
    b)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 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b) 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 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 肢体损伤致:
    a)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d)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e)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f) 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8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一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 该标准规定,构成多个伤残等级的残疾赔偿金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C=Ct×C1×(Ih+∑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式中符号含义: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伤残赔偿总额,按其中最高一个级别计算。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一个的伤残赔偿指数(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试计算如下:
    1、一个一级,一个二级,一个十级 = 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 赔偿责任系数 × 20年 × (100% + 9% + 2%)。
    2、一个二级,一个三级,一个十级 = 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 赔偿责任系数 × 20年 × (90% + 8% + 2%)
  • 车祸至人伤残负全责是否具有刑事责任的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如果是全责的情况下,通常应当对损害方造成伤害后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其他按相关费用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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