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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被车撞了,现在车主当老赖,我们应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5-20 23: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在交通事故中,对于汽车撞伤小孩的情形,对于责任的划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进行确定,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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