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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小孩读初中了学校要求办流动人口居住证,可我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以办吗

离婚 2019-06-13 08: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其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1)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核实,流动人口的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4)已在现居住地购买住房的,并办理《住房产权登记证》的。  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仅在办证机关所在县(市)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 我国法律规定,怀孕期间的女员工有以下方面的保护:
    1、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公司如果有恶意欠薪行为将加付等额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标准为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监察委员会投诉解决。
    3、《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夜班劳动指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间从事劳动或工作。)”
    4、单位不得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同时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您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 你好,离开户籍所在地有赴异地居住30日以上趋势的成年育龄妇女应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外出申请,携带以下资料到镇(办)人民政府计生机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资料有:
    (1)村(居)出具的《外出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
    (5)已生育子女的,提交避孕节育措施情况汇报。
    (6)违法生育的,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按照《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规定,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经其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办理: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2)结婚证(已婚的)。  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  
    3、对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及时办理;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并及时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办理证明所需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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