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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交房三年多,开发商都未办理房产证,也不出面决绝问题,就问可以告开发商吗

房产纠纷 2019-06-05 14: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办理流程,包括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⑶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 房屋买卖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
    (1)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新房房产证办理费用的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 房屋买卖交房中需要注意:
    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
    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 因开发商原因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一、有合同约定的,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首先,购房者需要仔细查看买卖合同中有没有对此情况作出过相关约定,如果有相关约定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
    但如果只是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式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合同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或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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