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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被他人从背后打伤,轻微伤。 他人不愿意出医药费, 可以让他坐牢抵医药费吗?

刑事辩护 2019-06-12 12: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人打及时报警。

    首先,被人打伤的程度是否已经构成轻伤,如果经过鉴定是轻伤,打人者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如不构成轻伤,那么就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侵犯了你的生命健康权,你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打人者不赔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 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达不到轻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车祸中肇事者已付医药费,受害者还是完全有法律权利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在这个案例中有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民事侵权法律赔偿关系;一个是商业保险合同法律赔偿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是相互独立的,互不干涉的。
    保险公司不能因为另一个法律关系(此案中是民事侵权赔偿)实施而减少它应尽的赔偿义务,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受害人不能获得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赔偿是在单一法律体系中的,两个以上的法律体系中并不适用这个规定。
    如果保险公司可以这样赖帐的话,那么肇事方也同样可以提出让保险公司先尽法律义务而相应减少其赔偿的额度,这样做对谁都不公平。
  • 我国法律规定了交通事故发生后,通常应当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处理后制定出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如果双方中一方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轻微伤害的,可以依法主张交通肇事方赔偿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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