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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民工,就是在道边干劳务的临时工,没有固定收入,因被一辆轿车碰了,现在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应该是什么标准我是一名农民工,就是在道边干劳务的临时工,现在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应该是什么标准

保险纠纷 2019-06-14 13: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 你好,车祸理赔标准曲靖规定如下: 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20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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