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的一位亲戚于2012年7月3日被桂林市禁毒支队以涉嫌毒品犯罪拘捕,我的这位亲戚被捕之前一直是从事樟树油收购与贩卖,警方说明樟树油可提取制毒成份“黄樟素”。自从被捕到今7月7日还未见面,今早法院送回传票,理由是涉嫌倒卖毒品犯罪。关于樟树油可提取制毒成份“黄樟素”之前一直不知道,这样的案件能洗脱罪名吗,如果被判严重吗,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啊。谢谢!我的一位亲戚于2012年7月3日被桂林市禁毒支队以涉嫌毒品犯罪拘捕,理由是涉嫌倒卖毒品犯罪。这样的案件能洗脱罪名吗

刑事辩护 2019-08-02 06: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贩卖毒品罪,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难以缓刑。如果刑期在三年以上则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走私、贩卖、运输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三点五克以上不满七克或者其他数量的,一般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克以上不满三点五克或者其他少量的,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一克或者其他少量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零点一克或者其他微量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从轻处罚。
  • 仅仅是个人吸毒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处罚法》和《禁毒法》),中国刑事处罚原则之一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的468个(类)罪名中并没有吸毒罪。
    但是吸毒行为往往又参杂了“非法持有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等犯罪行为,所以吸毒的人很容涉罪受罚。
    对于吸毒行为(一般指初涉、在一定场所吸用或受他人蒙蒙蔽吸用)是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治安处罚法》和《禁毒法》给予行政处罚或施以戒毒治疗、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对吸毒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予以刑事处罚。对此,在《治安处罚法》、《禁毒法》、《刑法》中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吉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