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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是上大学时迁到学校,09年毕业,11年被学校直接迁到市教育局,但至今户口迁移证都在我手里,现在我想迁回老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我的户口是上大学时迁到学校,但至今户口迁移证都在我手里,我想迁回老家

离婚 2019-06-05 0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应届毕业生户口怎样迁移:  
    一、上学时将户口随之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时一般将户口再随之迁出,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把你的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往你的就业单位所在地。二是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现户口迁往原籍,也就是从何地迁入再迁回何地(保留非农业户口)。  
    二、学生毕业时由保卫处户籍室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原则上不保留户籍。所以毕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到所在院系领取本人的户籍迁移证,以便落户。否则人户分离,需要户籍证明时,本人还需要返回学校所在地办理,会增加你的经济负担和时间上的浪费,也还会给其它方面(如办理各种证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  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  ②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  ③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  ④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很多毕业生同学反映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只有1个月,会影响到在这之后去报到。现作如下说明:  
    1、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1个月为公安部的规定,并非地方公安机关在办理迁移证时设定的。  
    2、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不能延长,到期后如果需延长的可到出具户口迁移证的派出所申请延长有效期。  
    3、一般来讲,如实反映情况,即便是迁移证过期,接受地派出所也大都会酌情予以办理。所以大家不必十分担心。  
    4、如确需延长迁移证有效期,也请同学们在迁移证到期后再来我所办理延期手续。
  •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4.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 户口迁移证办理情况有哪些:  新生迁入户口  
    1.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到学校;  
    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杂费交费收据到保卫处报到点交户口迁移证,每生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依保卫处通知统一由各学院或各班班长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身份证;  
    5.领取新证必须交回旧身份证。  转学学生迁入户口  
    1.转学报到时到保卫处户籍室交户口迁移证,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  
    2.交省教育厅的转学证明;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听通知到保卫处户籍室凭旧身份证领取新身份证。  毕业、退学、转学迁出户口  
    1.毕业生凭派遣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退学、转学凭教务处的退学证明或教育厅的转学证明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由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经学生处批准缓迁户口的可暂时不迁出户口,免费代保管2年;  
    4.办理迁移证交工本费4元。  学校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  
    1.到保卫处户籍室借集体户口簿;  
    2.向保健路派出所出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住房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公房租用证或单位分房证明);  
    3.提供迁入落户的详细地址;  
    4.其它依相关规定办理。  补办户口迁移证  
    1.交户口迁移证丢失的情况说明和书面补办申请;  
    2.学校出具何人何时何因迁往何地的证明;  
    3.已经报案的要出具丢失迁移证的报案证明;  
    4.往届毕业生必须出具迁往地派出所未上户的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存根的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存根在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查找;
    6.学校保卫处不办理补办户口迁移证的手续,必须自己凭以上证明补办。
  • 办理迁移证是需要户口本及当事人的身份证的,需要的其他资料,根据当事人户口迁移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可以参照如下: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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