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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才三个月还差几天,中介通知我们房东要卖房,说房东赔偿我们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中介也会给我们找新房,但中介意思是要再收取新房的中介费,这怎么办?租房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才三个月还差几天,中介通知我们房东要卖房,这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7-06 14: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合同中没有就违约金进行约定,那么违约金就是违约方造成损失的数额。
    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你就只能要求赔偿损失了。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实际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 【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以上是合同违约如何赔偿的回答,请采纳。

  • 1、首先不知房东有没有通知你们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房东在出卖该房屋3个月前通知你们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否则你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搜索
    2、如果不想购买该房屋,你可以主张继续承租该房屋,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体现,就是房屋在产权发生变动前已经存在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不因此期间房屋的产权变动而发生变化,因此你可以继承承租该房屋,新房主无权要求你搬出房屋。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3、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违约金 ,由于违约金你们之间已经约定好了,那么违约金额将按照你们之间的约定来赔偿,如果你能够主张由于房东的违约带来的损害高于违约,那么你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至损害金额相平的数额
  • 搜集中介公司违约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可以约定劳动者担违约金的情形】
    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当然,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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