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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上学而把户口转为非农,后转到愿籍,但还是非农,现无工作和单位,请问能拿到拆迁补偿吗?

我妻,子原为农村户口,结婚后挂靠在我户头下而变成非农,请问拆迁怎么补偿还是非农,请问能拿到拆迁补偿吗?结婚后挂靠在我户头下而变成非农,请问拆迁怎么补偿

拆迁补偿 2019-07-07 12: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户口迁移的手续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适用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故承租人可以就与拆迁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可要求与被拆迁人就安置房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 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私自收养是不合法的,要办理户口,必须取得民政部门的登记,取得合法的收养手续后,才能按规定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只有跟父母一起到民政部门承认收养关系并补办登记才能上户口。
  • 是的:通常来说,外地户口的人员,拆迁时是没有过渡安置费补偿的:
    1、因为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拆迁房屋的过渡“费”:是指当地在拆迁期间,拆迁征管方对于房屋被拆迁人的“居住权”受到影响时,而给予的补偿;
    3、而当事人在户口登记地,是享有居住权的,本人的户口不在本地而房屋拆迁的,对当事人居住权没有影响,所以不会给予该补偿。
    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具体咨询拆、迁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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