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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征信报告有多个小额贷款没清但是正常还款中也没有逾过期,现在想贷款买房能下款吗。如果提前全部还清对下款有好处吗,还清以后再去打征信报告上面还会显示有过小额贷款记录吗,急急急现在想贷款买房能下款吗。如果提前全部还清对下款有好处吗,还清以后再去打征信报告上面还会显示有过小额贷款记录吗

房产纠纷 2019-08-02 20: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约定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债权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问题是借款合同能否提前解除的问题。借款合同能否提前解除,首先要看借款是否有约定,如无约定,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合同法》规定: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债权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借款的。但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又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提前还款)。

  • 二手房贷款的适用对象要求:
    1、借款人必须是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需要具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具备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3、自筹购房款(首付款)不低于房屋购买价格的20%。
    4、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借款人办理办理二手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 按揭购买房子就是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放款给开发商,然后贷款人每月按时还款给银行的一个过程,如果贷款人不还款的话会出现如下的情况:
    征信会进入黑名单,因为不还款的话在个人征信报上上就会显示逾期信息,逾期信息过多的话就会导致进入银行的黑名单,以后办理贷款就很难了;
    逾期超过三个月银行就会打电话催收了,如果还是不还的话银行就会起诉贷款人;
    起诉后银行会查封房子,如果还是不还钱的话法院就会把房子判给银行然后进行拍卖;
    拍卖后剩下的钱给贷款人,如果拍卖价格还不清贷款额的话也没关系,债务就算清了;
  • 一,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二,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三,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四,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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