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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在4S店交了5000元定金买车,销售协议上我也没与4S店签合同,销售顾问把低配说是中配,我订的是中配,结果回家官网上一查,这是低配加装版,官网上不存在这版本,我要求退回5000元,请问可以退回吗请问在4S店交了5000元定金买车,销售协议上我也没与4S店签合同,请问可以退回吗

合同纠纷 2019-05-31 1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没签定买卖合同,定金也就无从谈起。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也就不具备担保性质。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该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虽然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但双方手中都没有合同原件。如果发生纠纷时其中一方把合同签字页以外的其他页的内容进行篡改(技术上并不难),另一方很难证伪,因为扫描的合同不像纸质合同一样可以骑缝签字。
    在诉讼中,仅有电子邮件作为证据还不够,所以网上签合同有效吗,我个人认为还是谨慎点,用纸质比较保险。
  • 根据最高院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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