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你好,最近缺资金需要贷款,在赶集网上看到有担保贷款的,初步和他们沟通了一下,同意贷款给我,开始不说清楚需要缴纳合同履行金,签了合同之后才说要缴纳10%的合同履行金,我贷款20000元,也就是2000元的合同履行金,现在我还没有打钱给他们,感觉是骗子。现在我就担心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给他们了,我该如何处理这个事情?在赶集网上看到有担保贷款的,现在我就担心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给他们了,我该如何处理这个事情?

综合法律 2019-06-14 10: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贷款人向银行提供伪造的担保人收入证明,担保人在住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 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如甲以自己所购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40万元买房,此处设定担保物权就是为了确保银行40万元债权的实现,甲到期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就抵押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我国于1995年制定担保法,规定了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五种担保形式,其中抵押、质押、留置属物权担保。物权法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作了进一步的补充、修改、完善。
    对担保物权适用的范围及反担保,担保合同的属性及无效的法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关系,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与具体运用都作了更为全面、具体的规定。
  • 网上贷款合同的违约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合同法》第130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身份证复印件不能办信用卡,必须当事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证件的原件亲自出面申请办理才能、银行才能审核通过;参看办信用卡规定条件如下:
      
    1. 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
      
    2. 收入、资产要求: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 信用、能力要求:有良好的信用和按时还款付息的能力;
      
    4、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提供各种证件的原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拉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