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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xx快递的网点寄快递,然后寄的是两部手机,价值两部大概是1000块钱左右的,然后当时寄的时候他们也没打开看,也没有问是什么东西,没说要保价,然后那个快递物流显示到了派件网点,可是迟迟没有派件,后来我打电话去问,他们就跟我说核实,拖了很久跟我说丢了,然后现在快递公司的意思是只能赔偿300,说没有可以提供证明手机价值的东西也没有问是什么东西,拖了很久跟我说丢了,然后现在快递公司的意思是只能赔偿300

合同纠纷 2019-05-28 13: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因为我国法律之间有着不一致的地方,有冲突。以邮政信件丢失后的民事赔偿而言,《民法通则》是采用填平式的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而《邮政法》采取的是有限赔偿的原则,在国务院规定的赔偿标准内进行赔偿。
    EMS特快专递邮件使用须知规定:“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邮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赔偿。”我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指出“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在审判中,有的法院依据《民法通则》,也有的依据《邮政法》。   在各地审判实践中也一直有两种差异很大的判决。有的法院认为,快递公司的《契约条款》是格式条款,其实质是减轻自身责任,侵犯消费者的利益,这种格式条款应当是无效的,快递公司应当按照客户的实际损失赔偿;但也有的法院认为,快递公司的《契约条款》不是格式条款,其理由是,《契约条款》中已经提供了交寄货物“保价”这一方式,客户如果觉得货物重要,完全可以通过保价的方式来消除风险。
  • 货物损失应该由物流公司赔偿,可以把物流公司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货运合同的双方是托运方和物流公司,物流公司负有安全把货物运达目的地的义务,其赔偿不以保险公司先赔付为基础,也就是保险公司没有赔偿物流公司也应该赔偿。 你亲戚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货运公司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是另一个客运合同关系。

  • 一、不知道你否是网络购货所产生的纠纷了,最重要的先让快递公司承认电脑在运输过程存在损失的事实,如先快递书面写电脑在运输过程产生损坏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如是网网购,你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卖家再凭你的快递证明要求快递赔偿;
    三、快递背面是有一条款说明最高赔偿的金额,这但个条款是否有效也是有争议,因为这是一条格式条款,并且明显加重你的义务。
    四、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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