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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没有办离婚手续,因为我爸不签字,但是他们分居好几年了,现在我爸在医院老家,我弟弟自己在市里上学,家里叔叔们看我爸身体不行了,就打家里老宅子的主意,要强制把我弟带回老家,我妈知道了过来要带走孩子,我爸根本没能力照顾孩子,但我妈妈可以,我就我想帮我妈把孩子弄到我妈那,会不会我和妈妈要负什么责任?如果我爸爸真不在了,那个老宅子属于谁?我父母没有办离婚手续,但是他们分居好几年了,我想帮我妈把孩子弄到我妈那,会不会我和妈妈要负什么责任?

离婚 2019-07-25 11: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强制措施是针对当事人,并不是小孩;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后仍无明显效果时,执行法官可以告知申请执行人一方,通过诉讼程序改变探视方式、变更抚养关系,以期更好地行使其亲权,以达到维护子女身心健康及家庭、社会稳定之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自己签的离婚协议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登记审查表和离婚声明书,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离婚,发给离婚证。
  • 夫妻离婚未办收养手续
    首先,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如果收养孩子,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之前,如果条件允许,应该去办理领养手续。
    其次,虽然该案例中,当事双方在领养孩子的时候没有办理领养手续,但是已经形成事实的领养关系。那么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再次,如果当事双方不能与子女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应该按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确定抚养权,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 1、夫妻离婚时孩子判给女方,现在想让男方抚养的,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2、首先,孩子的父母可以直接协商变更抚养关系,并申请法院予以确认。
    3、其次,如果孩子的父母不能就变更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的,父母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4、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有证据证明孩子不宜随对方生活,或者能够证明孩子随本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否则,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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