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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8号,在一所高校的宿舍,女生韦主动挑衅和另外一个同学孙打架,之后孙逃跑,用水壶里剩的一点水,往她身上泼一下,水不热,之后韦用开水泼了孙,孙的皮肤造成全身4%的二度烫伤,因为孙家庭贫困,不想惹事,学校调解,韦出了1000块钱医药费,请问如果皮肤留疤,后者后续治疗还可以要求韦进行赔偿吗?有病例和伤情图片为证。当时也打了110立案。学校调解,请问如果皮肤留疤,后者后续治疗还可以要求韦进行赔偿吗?当时也打了110立案。

调解 2019-05-20 15: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转学材料:
    1.学籍表(由转出学校从学籍系统中打印学生学籍表,备注栏中签署:同意转出并盖章确认,学生学籍表有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交至转入学校。)
    2.相关证件(转入学校要求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 打架造成的人身损害,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你好:要具体核算过的,如: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交通费、住宿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与他人大家打架斗殴而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由侵权人也就是造成伤害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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