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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同学在qq空间发布朋友的照片,并附上朋友的家庭住址,籍贯,户口所在地,父母姓名和手机号码,父母工作单位,家庭电话号码。并且在在照片上面贴上了另外一个男生的头像,还任意写出我朋友和那个男生在交往(无中生有的事)。最后在照片上面写上珍爱生命,远离此人,和她交往会神经失常。注明:我朋友和他没有任何过节。这人是重点学校的高二学生。这条信息已经被转发九十多次了,这人还在底下留言说目标是过百。请问此人触犯了哪些法律?说男朋友交往的事算不算诽谤?最后一段话算不算是人生攻击?请问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好,找学校反映的话这人会不会被记大过,要求学校让他在全体师生面前向我朋友道歉过不过分?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这人会被判刑吗?请问此人触犯了哪些法律?请问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好,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这人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6-15 07: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进行交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 构成诽谤罪的客观要件有三: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 如果学校不管可直接报警,对于多次殴打他人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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