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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用钱,A朋友带我去B朋友那,B朋友用手机给我申请了商品贷,申请结束后说如果打电话问你,就说买的联想天逸100-14,经过各种手续后说等1--2天就可以成功下款,第二天打电话过来询问买的商品我回答了,之后我关注了那个借钱的APP,上面显示我的还款日及金额,因为有4-5天我并没有短信收到银行卡转账的通知,我把APP显示的还款日截图发给A朋友,A朋友问我有没有收到钱,我说没有,A朋友就告知我系统没有更新出来不需要还款,直到离还款日的前一个星期我再次收到还款短信的提醒,我问了APP客服,客服说是商品贷我每月都要还款,这期间我并没有收到任何商品及银行卡转帐的通知,我在找A朋友的时候,A朋友说没有事,但已经催我还款了,我应该怎么办?有没有收到钱,A朋友就告知我系统没有更新出来不需要还款,这期间我并没有收到任何商品及银行卡转帐的通知

银行 2019-05-25 14: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的客户拖欠货款属于他违反约定,他的行为构成违约。如果你们在合作协议中约定了如果对方没有支付货款你可以取回货,你可以要求。但是你就没办法主张货款了,只能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想要货款,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建议你还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吧。
  • 根据上述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把握以下几点: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从拒绝时起算;二是消极不履行(如债权人给债务人写信要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又叫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也就是说,在开始计算时效的2年中,只要权利人又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又同意履行义务,则这2年的诉讼时效就以再次主张权利或再次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但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要防止空口无凭而难以查证的现象,否则诉讼时效不能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对许某出据给你的借条,你如有证据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则以主张之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如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2年才起诉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要求的,则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丧失胜诉机会。
  • 银行卡挂失后,可以选择补办一张新的银行卡或者等挂失一段时间之后再进行补办。
    1.用户银行卡丢失首先拨打银行服务电话进行口头挂失。
    2.用户在五天内持身份证到银行营业厅办理正式挂失。
    3.根据银行卡挂失规定,银行卡挂失补办要7天。
    4.七天后用户携带身份可以去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补卡。
  • 借条与欠条有较大区别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的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辩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既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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