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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交押金,合同到期了不返还押金算诈骗吗

合同纠纷 2019-05-25 17: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就是说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和最后工资的结清可以同步进行。如果没有交接工作,那么最后的费用公司也可以不用结算。也就只能有这点东西能要挟员工,还有就是有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等,有个2年的保密期限。
    所以和员工相互沟通好最重要
  • 合同到期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形,分别是:合同解除和合同续订。
    一、合同解除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因为合同目的已经达成或者合同当事人认为合同期间的合作并不是满意等原因,选择解除合同,使得合同终止。
    当然,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
    二、合同续订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基于前期的合作交流,双方协议选择续订合同。这种续订较为常见的是在劳动合同之中,用人单位对于合同期间员工的表现较为满意而选择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此外在租赁合同,特别是在房屋租赁合同之中。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按照《刑诉法》规定,单人单案的拘留期限最长为7日,加上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限7日,共14日;对于结伙、流窜、多次作案的,刑均期限最长为30日,加上十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限7日,共37日。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的,可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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