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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我们拉架的也要负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07-10 06: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双方有辱骂并打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1、从法律规定上看,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2、从你表述的情况看,“约10个人全都是我对象找得”,你对象可能会被认定为主犯,当然还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两方均没有人员受伤 对方家物品被砸了7000快钱”,可见其行为后果比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做为努力方向。
    3、当然,上述仅仅是法律规定的该犯罪的法定量刑标准及我个人根据你的有限说明所做的初步分析,鉴于案件具体情况不同,法院会充分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的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是否良好、结合具体案情、参考辩护意见等等,才能给予适当的具体量刑。建议委托律师依法进行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案情、申请取保候审、依法查阅复制案卷材料、为有效进行辩护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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