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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2月份缴纳的五险,3月份生效,我于2018年2月份生孩子,这个能报销生育津贴吗?能使用生育险吗?3月份生效,我于2018年2月份生孩子,这个能报销生育津贴吗?能使用生育险吗?

离婚 2019-06-02 19: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外省生孩子费用可以按相应的比例报销或享受定额的补贴,但操作起来是比较麻烦的,具体操作程序与参保人的享有报销标准请向参保人的社保机构查询。  医疗保险(包括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是属地管理的,原则上是在哪里参保,就在哪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离开参保地就医,需要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或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证明(在到社保管理机关审核盖章),才可以异地住院就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没有办理异地就医或转院证明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在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也会向下作相应的调整(即会少报一定比例)。  一般报销费用需出具以下几方面资料:  
    1、医院康复出院小结及缴费清单;  
    2、缴费凭证;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本人的身份证;  对此,有的地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吴江市(吴江人社”新闻发言人)作了如下解释:  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原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生育妇女(限男女双方或一方为吴江本区在籍居民)凭吴江区妇幼保健所发的“母婴保健免费服务券”在吴江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用市民卡结算。生育的补偿标准为自然分娩每人次2000元、剖宫产分娩每人次4000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流程如下:
    1、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育保险是按照你今年上生育保险的基数来核算的,不知道你几月份生宝宝,因为每年4月份调整基数,你的基数是多少,然后按照基数乘以你休产假的天数(国家规定产假的天数)就是你可以拿到的钱。至于产前检查,最高封顶1400元。
  • 关于最新生育津贴报销的相关规定  
    1、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需在分娩前连续缴费9个月  为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避免选择性参保。  女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之内办理,社保每月5日-25日受理。  收集相关四证(原件和复印件),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个人填写并由单位盖章—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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