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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租我的写字楼拖欠房租达3个月了,现在人也联系不上了,也不在我的写字楼里办公,但是合同时间没有到期,我可以直接把房租再租给别人吗?别人租我的写字楼拖欠房租达3个月了,但是合同时间没有到期,我可以直接把房租再租给别人吗?

合同纠纷 2019-05-20 14: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未按时缴纳房租,出租方可以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未约定违约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合同法》中相关规定: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3,因承租方拖欠租金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出租方在要求承租方支付租金外,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对损失的赔偿责任。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 在担保的主合同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或提起仲裁诉讼,担保人仍然要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房租拖欠多久算违约是要依据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决定的,但是对于“房租交付的日子拖了几天(注意我们并不是故意拖欠)后来房东打电话说该交房租了我们当天立马就把房租打过去了(之前他并未有过任何提醒)”,对于租赁者而言并不是违约行为,因为已经得到业主(房东)允许的,如果订立的就是国家、地方格式租赁合同的话,你们有权利让房东赔偿双倍押金的(而不是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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