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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住一个小区.2014年7月13日晚上肇事者酒后无故将我父亲打成2级轻伤.现在医药费我们花了4万他们只?拿了5千.肇事者已被逮捕.我们应该怎样要求民事赔偿?

刑事辩护 2019-06-05 01: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打人者先动手打人,打致轻伤的是可以要求打人者付医药费的,如果拒付医药费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对方。

  •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鉴定轻伤2级,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因为打伤他人造成他人人身受到伤害,并且造成财产损害的情况下,应当依法赔偿伤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合财产损害赔偿。双方能够就损害赔偿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该协议解决,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法律方式解决。
    通常伤者可以依法申请伤情鉴定,鉴定为轻伤以上的,则可以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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