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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天由于下雨,开电动车打了伞,在单向行驶的路上和一辆逆行电动车相撞,谁要负责任?她的车有轻微受损要求我赔偿,她说由于我打伞没有看到她的车,没有及时刹车,我说她逆行要负大部分责任,而且我的腿上有大块淤青,所以到底是谁负责?在单向行驶的路上和一辆逆行电动车相撞,谁要负责任?所以到底是谁负责?

交通事故 2019-07-02 19: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中,根据伤的轻重赔偿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1、电动车逆行与另一电动车相撞,对方讹人的,最好的只法就是不予理睬,保持沉默,让对方走法律程序。
    2、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双方都是非机动车,逆行者的责任肯定大于非逆行者,但是,即使非逆行者不负事故责任,也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逆行者承担责任,而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要求逆行者承担本不应承担责任,即不能讹人。在对方讹人的情况下,千万不能采取非法的方法,因为如果以违法的方法对付讹人者,那么自己也违法了,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对方讹人的情况下,沉默是最好的武器,让对方走法律程序,这样做对双方都有好处。
  • 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认定需负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继续通行的;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者隔离设施的;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的;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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