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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是河北怀来县人,由于和我给婚把户口迁来北京,由于户口迁出但他在本村的承包地50年期限没有到期。就收回一土地,请问如果村里开发去地是不是跟我老公一点关系都没有呢?还有,房宅基地确权后,会不会因户口迁出收回房宅基地所有权呢?请问如果村里开发去地房宅基地确权后,会不会因户口迁出收回房宅基地所有权呢?

房产纠纷 2019-06-21 10: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你的土地。
    2、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3、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 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的会收回。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村宅基地批准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的审批,如果经过审批的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集体可以收回该处宅基地;如果是已经批准建设的宅基地,可以延长期限,但是也必须在一年内建设完工,不得拖延,否则还是会收回。
  • 户口迁移后能继承祖辈的财产。 1,只要是祖辈的合法财产,就能被继承;
    2,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3,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和继承权没有任何关系;
    4,如果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承包所得或者宅基地上的建筑物等,当事人又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继承后,再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的继承人或者第三人,收取转让所得;
    5,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而论,村民申请使用的宅基地属于无偿使用,且所有权归国家和村集体,不属个人所有财产,是不能按照个人遗产进行继承的,只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n子女等法定继承人转让接受父母等亲属使用的宅基地,要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村户口、具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接受宅基地后符合一户一宅原则性条件、符合本地规划。
    如果依法没有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则不能经流转使用该宅基地。n非农户口或依法没有增添申请使用宅基地的人员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后,只能以房屋的寿命使用宅基地,不得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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