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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一轮承包时有9亩地,期间外出打工,迁到外地居住,之后地就不种了,税也不交了,二轮承包时,就没有承包地。我从外村迁回本村,村里给我分了10地,当时我母亲有4亩地,我也就给耕种,二轮承包时,?我就承包了,共14亩。现在土地确权,我弟跟村里提出要地,村里就说我的承包地有纠纷,不给我确权,让我分地给我弟,我的地早就由我的二个儿子种了,我哪有地给他分。现在村书记说,我不分5亩地给我弟,我承包的地就不能确权了。村里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我的承包的到底能不能确权。迁到外地居住,税也不交了,现在土地确权,不给我确权,让我分地给我弟,能不能确权。

征地补偿 2019-06-04 10: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权利的确认和确定,简称为确权。确权的土地包含农村的农用地、建设用地、荒地等。对于农村的耕地就是要确认其所有权及承包经营权,对于宅基地就是要确认其使用权和所有权。
    搞清楚这些之后,我们再来回答之前那个问题也就简单了。土地确权之后,肯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农民所承包的土地是不会发生变化的。
  • 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其次已经确权的土地,其所有权、使用存的隶属关系等在法律上已经明确。受法律保护。第三对方侵占你的土地,属侵权行为,你可以通过村委会及乡政投诉。并可向法院起诉。
  • 二轮土地承包,明确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不是永久的。法律链接:《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第二十四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 当事人共同承包土地,共同并平均投入资金,因分地产生纠纷的,可以向司法局申请司法调解;调解无效,应到法院诉讼解决纠纷。因地块土地存在可利用力差异的,可以由物价部门或当地多位村民凭估后轮价处理,或者由获得利益较多人向相对获益较低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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