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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新买的楼盘,装修进场后扫开地面积灰发现房屋有纵向贯穿性裂缝,长达至少五米,楼下住户(已装修)天花板上和楼上裂缝走向相同,而且主卧也存在相似情况,贯穿性裂缝长达4米左右,次卧厨房阳台等地面找平层也有大大小小许多裂缝,另外次卧房间跨度误差超过3公分,想问下,这应该属于工程质量问题吧?应该怎么处理?只是要求开发商修复吗?我是外地人,我一次次的从外地赶赴楼盘所在城市处理这件事情的车马费,还有我和装修公司签订有装修合同,因此延误了装修期限,如果装修公司按合同要求我赔偿延期损失,该怎么算?我现在要求开发商赔偿我房屋裂缝贬值等相关损失3万元,开发商和承建商就互相推诿,我想问下我的主张合理合法吗?只是要求开发商修复吗?还有我和装修公司签订有装修合同,该怎么算?

房产纠纷 2019-07-22 13: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在交付时可能会存在个别质量问题,对此应区别对待。就墙体裂缝而言,如果属于房屋材料伸缩、温度变化等引起的裂缝,这是允许存在的,也不应视为严重质量问题,由开发商修复甚至业主在装修时自己粉刷即可弥补。
    这些裂缝也是在房屋交付时,业主可以直观发现的。而对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墙体纵深贯通裂缝、地质沉降引起的墙体裂缝等,这是业主仅凭肉眼和普通知识无法判断的,必须要经过房屋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
      在裂缝危及房屋建筑结构和居住安全的情况下,这些裂缝就构成了根本性质量问题,开发商必须采取相关补救措施或给予业主调换房屋等途径予以解决。此时,业主有权拒绝接受交付房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延期,签署一份延期的补充协议即可,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只不过把租期变一下,如果租金或者其他内容也需要变,可以一并约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装修合同违约金多少合适,你与装修公司可以自由约定,可以约定一定金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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