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买房,在n行办理按揭,申请办理时,银行的业务员提出收起我的 办证购房合同 业主购房合同(2份),我作为申请方,自然按要求提供资料。因朋友购房在其他银行按揭是不需要抵押 业主合同,所以我提出请对方出具 一份收取我 业主购房合同 收据(办证购房合同 一般是要给银行 做证件抵押 所以就没有要求对方出收据)。上月18日 供完最后一期 按揭后,在上周(10月10日)接通知 前往n行取回 按揭证件或者说资料。 通知我前往银行办理取回证件的工作人员要我签发一份收据 内容大概是 已取回,办证购房合同,并复印了我的身份证。我看了 打印好的收据后提醒对方 收据内容只提及一份合同少了一份 翻看计划返还的证件 的确没有 业主购房合同。 银行工作人员说 该笔按揭业务档案袋里 只有 办证购房合同 而没有 业主购房合同。我拿出 当初受理我按揭业务的银行业务员给我的 业主购房合同收据 给对方看后,对方说 银行按揭档案袋里 没有我的 业主购房合同。然后又说 当初签发收据的 银行业务员 已不在银行工作。 然后又说 按揭是不用收取 业主购房合同。 我说 因返还证件不完整 我不签收 银行的收据,我理解 虽然我已供完款 但银行没有把完整的证件资料返还给我 按揭合同 应不能终止。 我没有签收银行打印好的收据。 我提出 如果银行遗失我的 业主购房合同 应该出具证明 ,便于我日后补办 业主购房合同。 银行工作人员说要再找找合同,如果找不到需要请示领导。 昨天我打电话过去了解,事情进度。对方没有接电话,回短信说 开会。我复短信 告诉他 我是谁,上回找合同的事情进展怎么样。对方没有回复。现在我比较忧心是 对方如果不出具遗失业主购房合同证明时怎么办?我跟 开发商的销售经理 和 一些了解办理房产证程序的人 沟通过,业主购房合同 很难补办(开发商的销售经理说的),办理房产证时不需要 业主购房合同 只需要 办证购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 我能不能先签发 收据 取回 银行的 办证购房合同和一些相关资料(如注销抵押登记)等。然后再跟银行说 继续找我的 业主购房合同(有点担心对方不讲理 蛮干 还是先取回 重要的 办证购房合同和注销抵押登记等资料)。 有一点,是不是我签发了对方的标记移交给我一份购房合同的收据 就视为 按揭合同终止,我失去追讨 业主购房合同 的权利? 我现在该怎么办好......谢谢 百忙中 提供意见的热心朋友。能不能先签发 收据 取回 银行的 办证购房合同和一些相关资料(如注销抵押登记)还是先取回 重要的 办证购房合同和注销抵押登记等资料)我失去追讨 业主购房合同 的权利?
银行
2019-06-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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