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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他全责,但拒绝赔偿,有什么好的办法

交通事故 2019-05-22 06: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侵权地起诉的。交通事故(根据当地具体规定)赔偿项目:
    1、残疾赔偿金
    2、医疗费;
    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
    4、残疾辅助器具费;
    5、误工费;
    6、护理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交通住宿费;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12、财产损失等。
  • 在责任方不愿意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况下,伤者可申请由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提供垫付抢救费用。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救助基金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事故中肇事车主无钱或者不愿先行垫付抢救费用的矛盾。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垫付抢救费用,一般是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需要由医疗机构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垫付,并提出书面理由。
    而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之后再依法向责任方追偿垫付款。
  •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三)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四)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五)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
    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六)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 责任方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受害人的损失。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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