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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资是计件的。这样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劳动纠纷 2019-06-20 08: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医疗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 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工资并没有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有关劳动法工伤工资标准的规定如下:。
    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
    2、单位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或当地标准)由单位支付
    4、住院治疗期间如有护理的护理费用按当地标准由单位支付
    5、根据伤残鉴定得到的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与单位协商解决工伤赔偿的事,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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