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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了解一下我儿子今年6岁,2018年1月15日中午的时候回家被小区内私家车撞伤,致使孩子左小腿腓骨骨折,骨骺损伤,但是大夫说骨骺已经是骨折,在XX医院治疗,17日转院去XX医院,19日给孩子做了全麻手术,内置钢针一个,外置钢针2个,一个月后取出2个外置钢针,3个月后又是全麻取出内置钢针,限制行动4个多月(120多天),目前还尚在恢复期,还需要定期3个月复查,跟保险公司沟通后建议由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言语中表现出来中金这个鉴定机构他们比较认可,于是我本人便跟这个鉴定机构联系做伤残,但是交警队却说这个鉴定机构不是他们指定的机构),根据孩子的伤情,年龄回复情况等等一些给出的鉴定结果为伤残10级,我现在应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是有工作,月薪4000元,我、儿子都是城镇户口,希望您能给我一点正确的法律帮助。我想了解一下我儿子今年6岁,跟保险公司沟通后建议由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言语中表现出来中金这个鉴定机构他们比较认可,于是我本人便跟这个鉴定机构联系做伤残

保险纠纷 2019-05-23 12: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1、不知你所述是交通事故还是工伤事故,若是交通事故,则评残较严格,应只能评九级伤残;
    2、若是工伤,则至少能评八级伤残;
    3、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
    4、工伤的赔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
  • 伤残,鉴定,公司
    (二)Ⅱ级伤残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b.完全性失语;
    c.双侧面瘫难以恢复,容貌损毁,完全丧失进食和语言功能;
    d.双眼盲目5级;
    e.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f.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2、 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3级以上;
  • 在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中,无论是否存在伤残等级,只要进行了鉴定,都是需要给出书面的报告给申请人的。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
    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三十五条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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