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哪些证据可以作为离婚前恶意财产转移的证据?

离婚 2019-05-27 15: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孩子抚养权一般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 ,房产分割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车辆和其他婚后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绝大部分案件都涉及财产的纷争。这些纠纷产生的原因在于夫妻双方不仅仅对于分配的方式,而且对于共有财产的数额,双方的认识也存在着很多的分歧。而造成对共有财产份额产生分歧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一方或双方对财产进行了恶意的转移。
    生活中经常存在的情况是,夫妻一方起了离婚之意时,对方还毫无察觉。这样的情况,使得一方有条件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大肆转移共同财产,或恶意创造夫妻共同债务。等到离婚时,对方才惊觉共有财产已经被转移了,但此时再想获取一方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证据时却相当的困难,因此只能自己吃哑巴亏了。
      新《婚姻法》明确的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予以制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该部分财产,可以要求其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用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偿还,离婚时,若双方达成债务归另一方清偿的协议并经过债权人同意的,便可以完全将债务移转给对方,这依法属于债务承担。则夫或妻中的一方便不再就此债务负清偿义务。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
    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续的,依照其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