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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离职的时候有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5-30 15: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给员工买保险、办理社保,是违反劳动法的,但不属于违法用工。
    1.这种情况,如果员工想要待在企业的,必须保留好自己的用工记录,工资卡等,作为证据证明自己在这个公司待的年限,等到哪天你不想干了,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补缴所有社保;
    2.另外劳动法也对这种情况做了规定,如果单位出现这种情况,员工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
    3.要求单位参保,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
    养老、医疗、失业。可以到劳动局举报
  •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
  •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 劳动者离职后,对工资有争议,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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