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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应感情不好分居两年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 2019-06-08 14: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只能起诉离婚;
    2、协议应该以自愿为主,法律不做干涉,但是对于显失公平的协议还是不要为达到暂时离婚的目的而草率签订;
    3、关于分期给付最好要求提供担保,如两个以上公务员的保证;
    4、关于孩子抚养费等问题不大,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支付;
    5、关于分居需要你承担证明责任;
    6、一审一般要六个月,立案之后一般三个月能开庭,一审如果不是法定可以判决离婚情形,另外一方又坚持不离婚,确实判决不离婚的多些;
    7、一般半年后再诉判决离婚的多些;
    8、一般还是协议省心省力一些。如果无法协议可以搜集法定离婚的证据以便一审得到离婚判决。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分居期间你们法律上依然是夫妻关系,但是否共同承担一方债务,还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1】根据《婚姻法》第32条,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起诉离婚,是其中的一个情形,关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没有分居两年,有其他任何一种情形,都可以夫妻一方去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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