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出租车资格证没办好,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保险纠纷 2019-06-11 10: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强险赔偿,但商业险不赔偿。 法律依据 交强险赔偿范围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商业三责险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 哪些情形车辆出险保险公司不赔,  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不赔付情况(其他事项请参见《机动车保险条款》):  ●未年检车辆没有年检,在保险合同中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只维护合格车辆的正当权益,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买了全险的车主一定要记着去年检,而且不要把日期拖后,省得索赔时麻烦。罚款事小,被拒赔事就大了。  ●未年审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无牌照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异地购车在提车途中出险得不到赔偿就是这个原因。  ●无过错《保险法》规定:“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即使被保险人有一定过错,也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要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如果和您相撞的人生活很拮据,您可能就不追究那个人的责任了,想着自己回保险公司索赔,可是,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在不幸出事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出事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未果时(最好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索赔。同时,双方事故一定要经过交警,多数情况保险公司只看交警的裁决单。  ●自家人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就是排除4种人: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收费停车场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酒后、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  ●无证驾车或超出准驾车型。  ●第三者责任险拒绝支付投保户与第三者私下协定的赔偿金额。  ●逾时报案,报案不实。  ●投保车辆发生转卖、赠送他人、变更用途、增加危险程度而未办理批改手续。  ●发生事故,未报保险公司备案。  ●新车保险单生效日以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日期为准,如果在行驶证和号牌尚未领到时,车辆被盗或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仍旧不予赔偿。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出了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1
    一.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2
    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3
    三.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4 四 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  
    1. 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2. 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3. 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4. 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 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6. 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  
    7. 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就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过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是指出租人、出借人怠于审查承租人、借用人驾驶资质,或者隐瞒或者未告知机动车故障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