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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做店面的,我与二手房东签了6年的租赁合同,合同上写了我不得转给第三方,现在我想转给我朋友做,请问要怎么再签转租合同我是做店面的,我与二手房东签了6年的租赁合同,合同上写了我不得转给第三方,我想转给我朋友做,请问要怎么再签转租合同

合同纠纷 2019-07-18 04: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那么,未经出租人同意签的转租合同有效吗?   未经房东同意签的转租合同是否有效?法律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即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后,有六个月的期限来行使解除权或者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出租人在这六个月内未行使的,应认定转租合同有效。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合同指的是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合同,而不是转租合同。
      出租人知道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的,如果出租人知道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则转租合同即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民法通则的规定,基本概括了有效合同的标准。房屋转租合同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应认定转租合同有效。笔者认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转租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作反对表示的(默示),应视为已经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该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2、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出租人在不知道情下的转租,出租人知情后可能会产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通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但有例外。根据司法解释: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2、即使不存在买卖不破租赁的除外情形也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该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对于承租人的效力之一就是支付租金。租金是租赁物使用收益,支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对出租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约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就构成违约。
    但出租人解约前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仍逾期支付,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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