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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在深圳参加生育保险,小孩出生,男的享受陪产假规定,但是公司制度没有这一项无法申请,请问这个符合生育保险规定和这公司是否违规?请问一下在深圳参加生育保险,请问这个符合生育保险规定和这公司是否违规?

保险纠纷 2019-06-25 11: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若用人单位违背上述规定,则其行为是违法的。
  • 职工陪产假期间享受了工资,没有生育津贴。
    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规定的待遇,是由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合法生育给予其夫的照顾其妻的权利。陪产假期间是原工资照发还是享受生育津贴,各地规定不一,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即使享有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原工资的部分省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方法工资的,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 生育保险申报程序如下:
    一、生育保险申报缴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在这两个步骤中,因各地的情况不相同,所以所需填写的资料也不尽相同,应以当地社保局为准。  
    一、生育保险申报缴费  
    (一)、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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