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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单位给交了两个月的社保,现在六年没交了,中断的需要补上吗?

合同纠纷 2019-06-07 16: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国家规定,现在企业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如果是在职的员工,单位会为你办理缴纳,其缴纳标准: 养老保险: 单位交20%,个人交8%,其中8%进入到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 单位交8%或9%,个人交2%,其中
    2.8%进入到个人医保卡上(每月进一次)。 失业保险: 单位交
    1.5%,个人交
    0.5,供员工失业时到社会上领取失业金。 工伤和生育保险,分加是1%和
    0.8%,有的地方是单位全额负担,有的地方是每月扣员工1元钱,出现工伤时向保险公司理赔。生育保险则是女职工生育时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承担。 住房公积金:单位交10%,个人交10%,全部进入个人帐户,买房时可提取,也可用来购房贷款,是低息的。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只有两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 企业不交社会保险的行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社保中断8年后续交的方式是:  
    一、可以续交,中途断交的年份,可以选择补齐,也可以不选择补齐。选择补齐的,前后连续计算;选择不补齐的,中途断交的不算,前后合并计算。所以对中断的年限,自己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补齐还是不补齐。只要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交满15年就可以了。  
    二、养老保险要至少交满15年,以后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如果你是男性,按60岁退休计算,从现在交到退休正好15年,可以保证你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你是女性(50或55退休),到退休的时候未交满15年,可以申请延迟办理退休手续,补缴未足年限,到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并不影响你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如果不想延迟退休,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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