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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份在买的期房当时交了首付百分之四十说一个月以后给签合同,一直到过完年也没有给签合同后来去找他们管事的才知道没有预售证现在有预售证了让我们必须交够百分之六十才给签合同不交钱就不给签合同并且以后也不给办贷款了按全款买房收费并且按现在的房价收钱不按去年买房的房价了这个应该怎么办去年7月份在买的期房当时交了首付百分之四十说一个月以后给签合同,一直到过完年也没有给签合同后来去找他们管事的才知道没有预售证现在有预售证了让我们必须交够百分之六十才给签合同不交钱就不给签合同并且以后也

房产纠纷 2019-06-03 18: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是借款人仅能提供社保卡一样,是无法办贷款的。贷款机构在发放贷款的时候,都会视察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此时若借款人仅能提供社保卡,是无法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的。
    借款人若是想要申请贷款,在提供社保卡的同时,还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个人身份证、银行流水等贷款材料。
    向贷款机构提供以上贷款材料并经过审核以后,才能办理贷款。
    因此,单凭社保卡是不能申请贷款的,不过,申请贷款时,提供社保卡等贷款材料,可以给借款人加分,这样,成功获贷的机率也会更高些。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商品房销售的方式之一,与商品房现售相比,有以下区别:
    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未竣工;
    2、预售商品房大多是房产商已确定的地段、楼房、面积及辅助设施而标明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购买者只是按房产商所表述的种种条件而在其中选定;
    3、预售商品房是附期限的行为,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
    4、在程序上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予公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6、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
    4,开发商在未办理出预售证前是不能买卖房子的,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非法的,在房管局是不能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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