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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双方签订好合同立即生效,立即履行条款。按国家规定,贷款方承担借款方的担保贷款风险,视情需验证借款方个人银行卡有最低还款能力金额和基本收入能力。借款方需在本人名下银行卡账户里存款贷款金额10% 50%资金,银行验资完成10分钟内将贷款下发到借款方合同的银行帐卡上。贷款方如未按时发放借款方的贷款金额,借款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借款方签完合同而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公司将视为严重蓄意贷款处理,将受法律严惩。本合同一一式两份,贷款方和借款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是真的吗?按国家规定,贷款方承担借款方的担保贷款风险,银行验资完成10分钟内将贷款下发到借款方合同的银行帐卡上。

银行 2019-06-03 10: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看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有关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 一般来说,归还银行借款是不需要再提供借款合同的,只要把资金足额丰入还款账户即可。如果是贷款到期归还,银行会自动从借款人还款账户扣收贷款本息,如果是提前还款,借款人可到银行信贷部门申请,信贷人员从台账上往前台发个指令,并打印出交由借款人提供给前台即可还款。
  • 借款合同可以由借贷双方签订,双方协商要求提供担保人的,也可以将担保人作为合同乙方写在借贷合同上。是合法的。但这里面实际包含了2个合同,第一个是借贷合同第二个是出借人与担保人的保证合同。
    都是有效的。
  • 你好 根据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保证的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即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有效期间。它事关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因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以下具体论述之。  
    (一)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把保证期间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  
    (四)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五)保证期间为不变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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