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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要求修复,对于自己加装的玻璃膜和隔音棉如何赔偿?有标准吗?

交通事故 2019-07-29 12: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的处理办法: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回去等消息
    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有时会成功,有时不成功,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15天以后开庭。
    5、开庭后法院会做出判决,若侵权人拒不赔偿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误工费
    根据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8、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9、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1、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2、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5、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
    16、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 关于交通事故全责的赔偿问题:
    1.如果是投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全保的话则一切费用完全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2.如果只投了交强险或者部分商业险,不是全保的话,则由保险承担部分,剩余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3.如果仅有交强险而无其他保险的话,则赔偿费用全部由责任人承担。
  •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并且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转院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的支出,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财产损失,这一损失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按照侵权法的理论,赔偿义务人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全责车应该赔偿对方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费赔偿相关法律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9项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0项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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