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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押金房东要求把合同给他才退,但是我找不到了,合同是一年的,我住了快2年也没续签,收据什么的也没,还能退回来吗租房押金房东要求把合同给他才退,但是我找不到了,合同是一年的,收据什么的也没,还能退回来吗

合同纠纷 2019-05-30 08: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搜索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你好,根据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约定的协商解决。你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如果有约定未住满合同期限不退押金,则房东有权不退押金。如果没有约定,你们则可以协商解决。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107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所造成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17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抗力的影响大小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后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 1、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是否可以达到约定解除的条件,要看租赁合同对此有无明确约定;
    2、一般情况下,条件成就下解除合同,无需再承担违约金; 法条参考: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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