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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回乡知青,档案没有记录,可我有当年发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证,退休时省人社局不给算工龄,这样做对吗?档案没有记录,退休时省人社局不给算工龄,这样做对吗?

离婚 2019-07-31 13: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
    所以一般工龄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 从1998年开始交养老保险,计算退休金的工龄是交养老保险的工龄。
    养老保险不是必须作为计算工龄的依据的。
    一、退休的待遇是按缴费年限算的,类似原来的工龄,有人把缴费年限按照习惯称为工龄,其实不是一回事。
    二、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 劳动者具备退休条件,所在单位不申报退休,可以自己持相关材料,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办。人社局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都设有窗口办理,按特殊工种退休,一般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
    2、本人身份证;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
    4、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
    5、档案;
    6、当地人社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新办法公式:2015年退休计算公式
     
    1、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195月、55岁170月、60岁139月)
     
    3、 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前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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