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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发文规范工龄:高校毕业生托管档案未就业期间不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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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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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工龄如何计算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出通知,调整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相关规定。

  通知要求,今后,大中专毕业生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经县以上人社部门备案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可与被录用、聘用、调动到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在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领取工资的,在最后一个单位实际工作时间可与被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各级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上述规定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单纯由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代管档案,实际未工作的,人事代理、代管档案的时间不得计算为连续工龄。

  此外,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市级以上政府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其服务期限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阅读延伸:工资福利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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