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立案、传票为“保证合同纠纷”,一审第一次开庭审理的是“借款合同纠纷”,一审第二次开庭审理的是“债务转移纠纷”,判决书列出的是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合同纠纷”。显然,“合同纠纷”否定了“保证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债务转移纠纷”。“合同纠纷”也是错误的。其一,“合同纠纷”没有审理基础,是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所谓“合同纠纷”未通过庭审查明,违反了法(2011)41、42号变更案由的法律规定。其二,“合同纠纷”以诡辩偷换概念伎俩。以大的集合概念取代小集合或非集合概念。混淆了案件性质。其三,判决书中的“合同纠纷”,在判决书中赧然又出现了“双方约定被告替原告追回投资”、“取得向实际侵权人主张权利的资格”。 “合同纠纷”不能自圆其说。表明四级或三级的案由存在。法院谈笑之间打翻了法律的天平。制造了一个阴谋,为臆断事实制造了一个空间。高超的审理技能走出了法律的樊笼是道德良知的腐败,失去了忠诚法律的根基。请看被法院错定胁迫证据认为 “合法有效”的承诺是“由于金玉恒通投资失败,刘金英投资五十九万元,如果追查不回,由王悍负责还钱。春节前尽能力还一部分,以后陆续还清”。当您站在中立的立场静下心来通读字条。第一感觉确认的是什么法律关系。有没有矛盾,是双方约定的春节前王悍替刘金英追回投资吗?请全国律师赐教。传票为“保证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第一感觉确认的是什么法律关系。

离婚 2019-06-18 13: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能够证实借款未经另一方同意,且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如果女方能够举证证实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可以不承担还款责任。
    2、由于房屋时婚后取得,即使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仍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抵押有效,则取得房产所有权一方应承担抵押还款责任。在抵押债权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房屋是不能出售的。女方可以考虑争取房屋权利,并给予男方相应的现金补偿。

  • 一、法院民事立案即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果这是民事纠纷,公安是不能立案的  公安不能立案的依据:《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 作为欠条、借条及欠款证明均是合同的一种形式,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你出具的欠款证明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时间开始计算,因为从给你出具欠款证明之时你的权利应当已经受到侵犯。
    也就是说,你对公司的诉讼时效截止到2006年6月23日已到,故你现在要起诉公司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不能使你对公司的时效等到支持。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你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承担其担保责任,以维护你的权利。

  • 1、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或者说借款合同纠纷包含民间借贷纠纷。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较多,才从借款合同纠纷中单独分离出来。就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从加工承揽合同中分离出来一样。
    2、民间借贷纠纷,与借款合同纠纷的相同点,都是一方将货币借给另一方;不同点是,借款合同纠纷现在专指银行借款给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有利息。而民间借贷纠纷指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和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借款,不一定有利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