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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神经病,女方想离婚,能离婚吗,需要支付抚养费?

离婚 2019-05-30 07: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一方想离婚,可以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核实后如果认为双方感情却已破裂,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隔6个月,如果再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 如果离婚的时候没有要抚养费的话,现在也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如果你们能协商解决是最好,不能的话也只能通过法院起诉,一般都是工资的百分之20到30的。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以下标准支付的;
    1,固定收入,一般倾向于可以是他们的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好处的比率。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负担,这个比例可能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抚育量的基础上年度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增加或减少的比例。
  • 婚外情所生孩子仍然需要支付抚养费: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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