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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间厂房出租给对方做铁件加工的,他有两三台大型的冲床机台,它每次运行都很吵,旁边的邻居都在向我反映这情况,还时不时有震动感。最麻烦的是旁边有栋三四层高的楼房,其中有一间房梁给人家震裂了,当时我租给他的时候他没跟我说这加工铁件会很吵 会给左邻右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就租给他并和他签了3年的合同。现在就给我出现这种情况。我想请问你们下 我想提前解除这合同 不想租给他了,要不要陪给他违约金(这合同是当时我在电脑上模仿下来的,这算正规吗?)还有那隔壁的房梁裂痕,如果要赔偿这要怎么算是双方一起陪?还是由其中一方来陪呢?这算正规吗?如果要赔偿这要怎么算是双方一起陪?还是由其中一方来陪呢?

劳动纠纷 2019-06-16 14: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委托人可以出具委托书,由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有关事务。
    2、租赁合同中在合同签署时,可以由受托人代理委托人签字,从合同对方角度考虑,应该要求受托人出具委托书,并详细记载具体委托权限。
    参考法律:
    《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 你好,因对方违约而依法解除合同的,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5、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双方签定租赁合同,一方违约: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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