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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1年,现目前租住未满1个月,房东便无理要求搬离,有什么方面的法律及途径可以维护租户权益?如合同内未注明有房东违约的赔偿条款,租户可以要求怎样的赔偿?已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1年,有什么方面的法律及途径可以维护租户权益?租户可以要求怎样的赔偿?

合同纠纷 2019-05-31 09: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承租人出租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户提前终止合同,构成违约,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租户擅自违约转租房屋给第三人,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最好是协商解决,让对方给你找到下一个租户,再赔偿一定的违约金,两全其美。
  • 租房的违约金怎么赔大部分是根据合同来的,或者是租金来定的。
    1、目前一般违约金的数目为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租金,也或者押金的数目,也有支付租金的20%的说法。如果双方在租房合同上明确有规定违约缴纳多少违约金依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的金额来进行违约金的赔偿。
    2、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租房违约金额的,双方可以互相协商,并按照约定好的违的违约金缴纳。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3、根据市场价格来决定违约金的多少。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在租房子的时候如果是房东违约,那么房东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如果房东拒绝赔偿的,租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而租房的违约金一般是20%。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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