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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父亲离婚十多年,现在母亲和我的户口已经从父亲的户头单立出来,但是没迁走还在这个村里,并且在别的地方也没得到过土地,现在我和母亲想要回属于我们的土地,父亲不愿意给我们,我们想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咨询律师说要搜集证据,一个是要确定在村子里有自己的土地,并且盖章,我们打电话给大队书记,他说当年分地的底子已经没了,分地的时候我大概五六岁,确实有我和母亲的地,现在在父亲的户头上,请问这个证据我们该如何搜集?第二个证据是让我们搜集经济承包权被侵害的资料,这个要怎么搜集?有没有好心人可以告诉我一下,现在真的很着急上火咨询律师说要搜集证据,请问这个证据我们该如何搜集?这个要怎么搜集?

离婚 2019-06-07 13: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嫁出去了户口不迁是可以的,户口的迁移没有强制的规定。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迁与不迁,没有强制性的。而且如果女方是农村户口,已出嫁,但其户口未迁出,且其结婚后仍保留有土地并且在当地生活,具备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农村农业户籍妇女出嫁后,户口仍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在当地分配有生产资料,应视为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享有获取土地补偿款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改变户籍性质和退出承包地之前,一般不宜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更不能以已经出嫁为由排除其平等获取集体收益的权利。
  • 离婚后可以迁回户口,通常女方先在现户籍地开一个户籍证明,然后拿户籍证明和离婚证和拟迁入地户口本、去拟迁地派出所开一个准迁证,然后折回来开一个迁移证,然后再折回去入户。具体的步骤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咨询了解。
  • 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诉,另外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但是不想回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的话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婚,但是判决后继续分居六个月以上可以再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 以诉讼离婚所需资料为例,起诉离婚一般要在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作为起诉离婚案件,在立案时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书;
    2、结婚证复印件;
    3、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复印件;
    4、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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